大家应该都知道, 中,所有计量设备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计量检定。以此来确保使用仪器的精密度,从而确保所有检测数据准确、有效。那么,什么是检定、校验、校正、校准、内校和外校?检定结果如何衡量?哪些仪器设备需要强制送检?何时送检?做内部校时应该注意什么?
定义
要弄懂这些问题,咱们先来看看他们各自的定义。
检定定义
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通过实验,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
校验定义
计量器具的校验:是指在尚没有检定系统和检定规程的条件下,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检测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根据需要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校准定义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示值,分别采用精度较高的检定合格的标准设备和被计量设备对相同被测量物进行测试,得到被计量设备相对标准设备误差的一组操作,从而得到被计量设备的示值数据的修正值。
校正定义
仪器校正主要对仪器仪表进行部分仪表性能检测与调准,克服电子元件(电阻电容、运放等)的分散性带来仪表性能的不一致。
校正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仪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参数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参数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其目的是通过与标准比较确定测量装置的示值。
外校:用于直接测量产品并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而本 无能力校验的仪器。外校的仪器须由计检单位出具校验结果证明等相关数据。
内校:对质量有影响,但本 有能力校验的仪器。内校时:环境须在室温条件下进行,内校依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执行。内校之仪器的精密等级或规格须低于外校之仪器。
结果表示
每一台设备都应有明显的标志表明其状态,设备标志有四种:合格、准用、停用、设备完好标识。
合格标识
经检定/校准确认合格的计量检测设备,正常使用期间,使用绿色的合格标识。
准用标识
一经检定/校准部分计量技术指标合格,降级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计量检测设备,使用黄色的准用标志。
停用标识
经检定/校准确认不合格、未经计量检定、封存、暂时不用或超出确认间隔的计量检测设备、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及设备损坏者使用红色的停用标志。
设备完好标识
仅起到特定功能(如加热、制冷、旋转、搅拌)的设备,没有明确的计量特性,正常使用期间,使用黄色设备完好标识。
设备标志应当粘贴在设备主要部件的明显位置以表明该设备的状态,标志是唯一的,同一设备的某些附件由于长期不用的原因,应粘贴停用标志。
常见问题
小析姐收集了提问次数最多的三个问题,分别是:
第一,何时送检?
所有计量设备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公司统一要求进行计量检定。计量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定期组织进行检定或校准。在距检定日期一个月或半个月以前,由设备管理员统一送检。
新购入的计量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使用中的计量检测设备须按预定的周期按时进行检定或校准,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如何确定是检定or校准or校验?
为保证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并能溯源,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校验。
(1)仪器检定:认证项目所用的仪器,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并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必须定期送检,例如玻璃液体温度计、天平、流量计、压力表、分光光度计等。目前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有61项、118种(见附录)。
(2)仪器校准:对于未列入强检目录但可以溯源的计量器具,由 自行寻求校准机构。
(3)仪器校验:对于不能溯源的、非强检仪器,或者所在地区计量检定机构尚无能力检定的仪器,被认证机构可以自己进行校验,制定校验方法(或规程)。自校方法应参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2-1998)的要求进行。校验方法的内容应包括:概述、技术要求、校验条件、校验项目、具体校验方法、校验结果的处理、校验周期、附录或附加说明等部分。
第三, 内部校准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按照目录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内部校准需要校准标准。如果对外检测,需要授权。
内校要求:
(1) 环境条件
校准如在检定(校准)室进行,则环境条件应满足 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2) 仪器
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3) 人员
校准虽不同于检定,但进行校准的人员也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认为是有效的。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明细项目,本目录内项目,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均实行强制检定。具体项目为:
1. 尺: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2. 面积计:皮革面积计;
3. 玻璃液体温度计:玻璃液体温度计;
4. 体温计:体温计;
5. 石油闪点温度计:石油闪点温度计;
6. 谷物水分测定仪:谷物水分测定仪;
7. 热量计:热量计;
8. 砖码:砝码、链码、增砣、定量铊;
9. 天平:天平;
10. 秤:杆秤、戥秤、案秤、台秤、地秤、皮带秤、吊秤、电子秤、行李秤、邮政秤、计价收费专用秤、售粮机;
11. 定量包装机:定量包装机、定量灌装机;
12. 轨道衡:轨道衡;
13. 容重器:谷物容重器;
14. 计量罐、计量罐车:立式计量罐、卧式计量罐、球形计量罐、汽车计量罐车、铁路计量罐车、船舶计量仓;
15. 燃油加油机:燃油加油机;
16. 液体量提:液体量提;
17. 食用油售油器:食用油售油器;
18. 酒精计:酒精计;
19. 密度计:密度计;
20. 糖量计:糖量计;
21. 乳汁计:浮汁计;
22. 煤气表:煤气表;
23. 水表:水表;
24. 流量计:液体流量计、气体流量计、蒸气流量计;
25. 压力表:压力表、风压表、氧气表;
26. 血压计:血压计、血压表;
27. 眼压计:眼压计;
28. 汽车里程表:汽车里程表;
29. 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 测速仪: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
31. 测振仪:振动监测仪;
32. 电能表: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分时记度电能表;
33. 测量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
34. 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量仪:绝缘电阻测量仪、接地电测量仪;
35. 场强计:场强计;
36. 心、脑电图仪:心电图仪、脑电图仪;
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38. 电离辐射防护仪:射线监测仪、照射量率仪、放射性表面污染仪、个人剂量计;
39. 活度计:活度计;
40. 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激光能量计、激光功率计、医用激光源;
41. 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超声功率计、医用超声源;
42. 声级计:声级计;
43. 听力计:听力计;
44. 有害气体分析仪:CO分析仪、CO2分析仪、SO2分析仪、测氢仪、硫化氢测定仪;
45. 酸度计:酸度计、血气酸碱平衡分析仪;
46. 瓦斯计:瓦斯报警器、瓦斯测定仪;
47. 测汞仪:汞蒸气测定仪;
48. 火焰光度计:火焰光度计;
49. 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50. 比色计:滤光光电比色计、荧光光电比色计;
51. 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测量仪、粉尘测量仪;
52. 水质污染监测仪:水质监测仪、水质综合分析仪、测氰仪、溶氧测定仪;
53.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
54. 血球计数器:电子血球计数器;
55. 屈光度计:屈光度计;
56.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57.棉花水份测量仪:棉花水份测量仪;
58.验光仪:验光仪、验光镜片组;
59.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60.燃气加气机:燃气加气机;
61.热能表:热能表。
实验与分析
展源
何发
2023-11-21
2021-03-31
2024-03-19
2023-09-14
2024-02-04
2020-05-27
2020-05-27
2024-02-21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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