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发布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新版标准将于今年9月3日起正式实施,那么都有什么变化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限量标准
多项指标大幅提升: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项数越多,意味着检测的农药品种、农产品种类就会更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覆盖面就会更广。
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最大残留限量。与2019版相比,新版标准中农药品种新增81个,增幅达到16.7%;农药残留限量新增2985项,增幅达到42.0%;食品种(类)新增20个,增幅达到5.6%。
新版标准数量首次突破1万项,达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数量的近2倍,全面覆盖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和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
二、高风险农药
监管力度明显加强:随着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管控日益严厉,新版标准继续加强了对禁限用农药的管理,规定了甲胺磷等29种禁用农药792项限量标准、氧乐果等20种限用农药345项限量标准,实现了高风险农药与主要植物源性农产品种类的全覆盖,而且限量要求明显更加严格。
新版标准将硫丹残留限量适用产品范围扩增到谷物、干制果蔬、食用菌、药用植物等产品上,基本实现产品品类全覆盖;将高毒农药杀扑磷在柑、橘、橙上的限量标准由2 mg/kg修订为0.05 mg/kg,只有原来标准的1/40,大幅提高了限量要求。
草枯醚作为二苯醚类除草剂,20世纪70~90年代曾在全球大量使用,后因极强的致癌作用而停用。有研究表明在停止生产和使用二十余年后,草枯醚仍可以在日本的水稻田和饮用水中检出。此次新规新增了草枯醚在谷物、油料、果蔬等12个食品类别中限量要求,统一设置为0.01mg/kg,为进口农产品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三、果蔬类限量标准重点关注
在健康饮食观念指引下,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在我国居民膳食中比例越来越大,其质量安全的社会关注度也越来越高。针对果蔬类农残高发、易发问题,新版标准重点关注了果蔬类的标准完善,共修订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残留限量5766项,占目前限量总数的57.1%,为强化鲜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比如,新版标准将三唑磷在结球甘蓝、节瓜上的限量由0.1 mg/kg修订为0.05 mg/kg,并将残留限量的适用范围扩增至11类蔬菜;将丁硫克百威在果蔬上的限量统一修订为0.01mg/kg,实现了对蔬菜、水果品种监管的全覆盖。
榴莲和车厘子是我国最主要的进口水果。新版标准将榴莲的乙酰甲胺磷限量从0.5mg/kg调整为0.02mg/kg,将车厘子的乐果临时限量值2mg/kg调整为正式限量值的0.01mg/kg,进一步确保了民众的“果篮子”安全。
四、进口食品农产品中
农药品种数量显著增长:为实现进口农产品“执法有标可判”,针对进口农产品中可能含有我国尚未登记农药的情况,新规标准通过评估转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等方式,制定了除我国禁用农药外的87种尚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农药的1742项残留限量,农药品种和残留限量较旧版分别增长13.0%和57.1%,为进口农产品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GB 2763-2021与GB 2763-201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1.增加了2,4-滴丁酸等81种农药;2.增加了2985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增加了7项检测方法标准,修订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2项检测方法标准;4. 增加了2,4-滴丁酸等66种农药每日允许量(ADI);5.修订了原标准中噻唑磷的中文通用名、2,4-滴二甲胺盐等3种农药的英文通用名;6.修订了原标准中194项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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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条件和成果产出源泉。十四五以来,国家着力打造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 建设和国家重点 体系重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赋能生物科技快速发展,掀起了科研领域创新变革的浪潮。
作者: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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