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常见的易燃性物质
易燃
易爆
可燃物的危险性,大致可根据其燃点加以判断。燃点越低,危险性就越大。但是,即使燃点较高的物质,当加热到其燃点以上的温度时,也是危险的。据报道,由此种情况发生的事故特别多。因此,必须加以注意。
可燃物的危险性,大致可根据其燃点加以判断。燃点越低,危险性就越大。但是,即使燃点较高的物质,当加热到其燃点以上的温度时,也是危险的。据报道,由此种情况发生的事故特别多。因此,必须加以注意。
所谓燃点,即在液面上,液体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构成能着火的蒸气浓度时的最低温度,称为该液体物质的燃点。而所谓着火点(着火温度),系可燃物在空气中加热而能自行着火的最低温度。物质的燃点或着火点,在相同的测定条件下,其所测得的结果产生微小的偏差,故很难说得上是物质的固有常数,但是,二者均为物质的重要物理性质。
此类物质有:乙醚、二硫化碳、乙醛、戊烷、异戊烷、氧化丙烯、二乙烯醚、羰基镍、烷基铝等。
1).由于着火温度及燃点极低而很易着火,所以使用时,必须熄灭附近的火源。
2).因为沸点低,爆炸浓度范围较宽,因此,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以免其蒸气滞留在使用场所。
3).此类物质一旦着火,爆炸范围很宽,由此引起的火灾很难扑灭。
4).容器中贮存的易燃物减少了时,往往容易着火爆炸,要加以注意。
由这类物质引起火灾时,用二氧化碳或粉末灭火器灭火。但对其周围的可燃物着火时,则用水灭火较好。
乙醚从贮瓶中渗出,由远离两米以外的燃烧器的火焰引起着火。
正在洗涤剩有少量乙醚的烧瓶时,突然由热水器的火焰燃着而引起着火。
将盛有乙醚溶液的烧瓶放入冰箱保存时,漏出乙醚蒸气,由箱内电器开关产生的火花引起着火爆炸,箱门被炸飞(乙醚之类物质要放入有防爆装置的冰箱内保存)。
焚烧二硫化碳废液时,在点火的瞬间,产生爆炸性的火焰飞散而烧伤(焚烧这类物质时,应在开阔的地方,于远处投入燃着的木片进行点火)。
它包括:(第一类石油产品)石油醚、汽油、轻质汽油、挥发油、己烷、庚烷、辛烷、戊烯、邻二甲苯、醇类(甲基—~戊基—)、二甲醚、二氧杂环己烷、乙缩醛、丙酮、甲乙酮、三聚乙醛等。
甲酸酯类(甲基—~戊基—)、乙酸酯类(甲基—~戊基—)、乙腈(CH3CN)、吡啶、氯苯等。
它包括:(第2类石油产品)煤油、轻油、松节油、樟脑油、二甲苯、苯乙烯、烯丙醇、环己醇、2—乙氧基乙醇、苯甲醛、甲酸、乙酸等。
(第3类石油产品)重油、杂酚油、锭子油、透平油、变压器油、1,2,3,4——四氢化萘、乙二醇、二甘醇、乙酰乙酸乙酯、乙醇胺、硝基苯、苯胺、邻甲苯胺等。
它包括:(第4类石油产品)齿轮油、马达油之类重质润滑油,及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之类增塑剂。
(动植物油类产品)亚麻仁油、豆油、椰子油、沙丁鱼油、鲸鱼油、蚕蛹油等。
1、高度易燃性物质虽不象特别易燃物质那样易燃,但它的易燃性仍很高。由电开关及静电产生的火花、赤热物体及烟头残火等,都会引起着火燃烧。因而,注意不要把它靠近火源,或用明火直接加热。
2、中等易燃性物质,加热时容易着火。用敞口容器将其加热时,必须注意防止其蒸气滞留不散。
3、低易燃性物质,高温加热时分解放出气体,容易引起着火。并且,如果混入水之类杂物,即会产生爆沸,致使引起热溶液飞溅而着火。
4、通常,物质的蒸气比重大的,则其蒸气容易滞留。因此,必须保持使用地点通风良好。
5、闪点高的物质,一旦着火,因其溶液温度很高,一般难于扑灭。
加热或处理量很大时,要准备好或戴上防护面具及棉纱手套。
此类物质着火,当其燃烧范围较小时,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火势扩大时,最好用大量水灭火。
蒸馏甲苯的过程中,忘记加入沸石,发生爆沸而引起着火。
将还剩有有机溶剂的容器进行玻璃加工时,引起着火爆炸而受伤。
把沾有废汽油的东西投入火中焚烧时,产生意想不到的猛烈火焰而烧伤。
用丙酮洗涤烧瓶,然后置于干燥箱中进行干燥时,残留的丙酮气化而引起爆炸。干燥箱的门被炸坏飞至远处。
将经过加热的溶液,于分液漏斗中用二甲苯进行萃取,当打开分液漏斗的旋塞时,喷出二甲苯而引起着火。
将润滑油进行减压蒸馏时,用气体火焰直接加热。蒸完后,立刻打开减压旋塞,于烧瓶中放入空气时发生爆炸。
将油浴加热到高温的过程中,当熄灭气体火焰而关闭空气开关时,突然伸出很长的摇曳火焰而使油浴着火(熄灭气体火焰时,要先关闭其主要气源的旋塞)。
对着火的油浴覆盖四氯化碳进行灭火时,结果它在油中沸腾,致使着火的油飞溅反而使火势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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