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大致如下:
(1)随便混合化学药品。氧化剂和还原剂的混合物在受热。摩擦或撞击时会发生爆炸。表1-1中列出的混合物都发生过意外的爆炸事故。表1-2为不能混合的常用药品。
表1-1 加热时发生爆炸的混合物示例
镁粉—重铬酸铵 |
有机化合物—氧化铜 |
镁粉—硝酸银 |
还原剂—硝酸铅 |
(遇水产生剧烈爆炸) |
氧化亚锡—硝酸铋 |
镁粉—硫磺 |
浓硫酸—高锰酸钾 |
锌粉—硫磺 |
三氯甲烷—丙酮 |
铝粉—氧化铅 |
铝粉—氧化铜 |
表1-2 不能混合的常用药品一览表
药 品 名 称 |
不能与之混合的药品名称 |
碱金属及碱土金属如钾、钠、锂、镁、钙、铝等 |
二氧化碳、四氧化碳及其它氯代烃,钠、钾、锂禁止与水混合。 |
醋酸 |
铬酸、硝酸、羟基化合物,乙二醇类、过氯酸、过氧化物及高锰酸钾。 |
醋酸酐 |
同上。还有硫酸、盐酸、碱类。 |
乙醛、甲醛 |
酸类、碱类、胺类、氧化剂。 |
丙酮 |
浓硝酸及硫酸混合物,氟、氯、溴。 |
乙炔 |
氟、氯、溴、铜、银、汞。 |
液氨(无水) |
汞、氯、次氯酸钙(漂白粉)、碘、氟化氢。 |
硝酸铵 |
酸、金属粉末、易燃液体、氯酸盐、硝酸盐、硫磺、有机物粉末、可燃物质 |
溴 |
氨、乙炔、丁二烯、丁烷及其他石油类、碳化钠、松节油、苯、金属粉末 |
苯胺 |
硝酸、过氧化氢(双氧水)、氯。 |
氧化钙(石灰) |
水 |
活性碳 |
次氯酸钙(漂白粉)、硝酸。 |
铜 |
乙炔、过氧化氢。 |
(2)密闭体系中进行蒸馏、回流等加热操作。
(3)在加压或减压实验中使用不耐压的玻璃仪器。
(4)反应过于激烈而失去控制。
(5)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乙炔等烃类气体、煤气和有机蒸气等大量逸入空气, 引起爆燃。常见易燃易爆物质蒸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见表1-3。
表1-3 易燃物质蒸气在空气中爆炸极限
名 称 |
爆炸极限(体积,%) |
氢 气 |
4.1~74.2 |
乙 炔 |
3~82 |
二硫化碳 |
1~44 |
乙 醛 |
4~57 |
一氧化碳 |
12.5~74 |
乙 醚 |
1.9~36.5 |
丙 酮 |
2.6~13 |
甲 醇 |
6.7~36.5 |
乙 醇 |
3.3~19 |
丙 醇 |
2.1~13.5 |
二噁烷 |
2~22.2 |
苯 |
1.4~8 |
(6)一些本身容易爆炸的化合物,如硝酸盐类、硝酸酯类、三碘化氮、芳香族多硝基化合物、乙炔及其重金属盐、重氮盐、叠氮化物、有机过氧化物(如过氧乙醚和过氧酸)等,受热或被敲击时会爆炸。强氧化剂与一些有机化合物接触,如乙醇和浓硝酸混合时会发生猛烈的爆炸反应。
(7)搬运钢瓶时不使用钢瓶车,而让气体钢瓶在地上滚动,或撞击钢瓶表头,随意调换表头,或气体钢瓶减压阀失灵等。
(8)在使用和制备易燃、易爆气体时,如氢气、乙炔等,不在通风橱内进行,或在其附近点火。
(9)煤气灯用完后或中途煤气供应中断时,未立即关闭煤气龙头。或煤气泄漏,未停止实验,即时检修。
(10)氧气钢瓶和氢气钢瓶放在一起。
由于实验操作不规范,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都能酿成爆炸事故。例如:
(1)配制溶液时,错将水往浓硫酸里倒,或者配制浓的氢氧化钠时未等冷却就将瓶塞塞住摇动都会发生爆炸。
(2)减压蒸馏时,若使用平底烧瓶或锥瓶做蒸馏瓶或接收瓶,因其平底处不能承受较大的负压而发生爆炸。
(3)对使用的四氢呋喃,乙醚等蒸馏时,由于这类试剂放久后会产生一定的过氧化物,在对这些物质进行蒸馏前,未检验有无过氧化物并除掉过氧化物,过氧化物被浓缩达到一定程度或蒸干易发生爆炸。
(4)制备易燃气体时,一定要注意附近不要有明火,在制备和检验氧气时,一定要注意不要混有其它易燃气体。例如氧气制备、氢气制备,实验中若操作不慎易发生爆炸(见着火一节)。
(5)金属钾、钠、白磷遇火都易发生爆炸。
爆炸的毁坏力极大,危害十分严重,瞬间殃及人身安全。必须引起思想上足够的重视,为预防爆炸事故发生,必须遵守以下几点:
(1)凡是有爆炸危险的实验,必须遵守实验教材中的指导,并应安排在专门防爆设施(或通风框)中进行。
(2)高压实验必须在远离人群的 中进行。
(3)在做高压、减压实验时,应使用防护屏或防爆面罩。
(4)绝不允许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例如:高锰酸钾和甘油。
(5)在点燃氢气、CO等易燃气体之前,必须先检查并确保纯度。银氨溶液不能留存。某些强氧化剂(如氯酸钾、硝酸钾、高锰酸钾等)或其混合物不能研磨,否则都会发生爆炸。
(6)钾、钠应保存在煤油中,而磷可保存在水中,取用时用镊子。一些易燃的有机溶剂,要远离明火,用后立即盖好瓶塞。
如果发生爆炸事故,首先将受伤人员撤离现场,送往医院急救,同时立即切断电源,关闭煤气和水龙头,并迅速清理现场以防引发其它着火中毒等事故。如已引发了其它事故,则按相应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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