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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了采样方法,完善了检测无机项目样品的表层采样方法,补充了检测有机项目样品的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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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了样品制备过程,补充了样品制备环境要求、质量控制内容和检测有机项目的样品制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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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更新了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标准。
HJ/T 166-2004 包括 13 个部分内容: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采样准备、5 布点与样品数量、6 样品采集、7 样品流转、8 样品制备、9 样品保存、10 土壤分析测定、11 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12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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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布点与样品数量中简单随机和分块随机的布点方法,实际工作中一般不采取简单随机方法,且很难掌握土壤变异性特征无法开展分块随机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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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土壤分析测定中“10.2 样品处理”,分析方法规定样品前处理要求,根据选择的分析方法执行相应要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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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4 土壤标准样品”,土壤标准样品为一般常识性词汇且在《土壤环境 词汇》(HJ 1231-2022)[19]中已作规定。
(2)“13.2.5 监测过程中受到干扰时的处理”,HJ/T 166-2004 主要要求突发客观情况时进行重测,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20]和分析方法标准中细化了仪器定量校准、校准曲线、仪器稳定性等检查要求,也包含了检测过程受到干扰的处理内容。
(3)“13.3
间质量控制”,HJ/T 166-2004 主要要求应开展
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以保证数据可靠性。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20]中对外部质量控制已做相关规定。
(4)“13.5 测定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GB/T 27418-2017)[21]已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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