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
| 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关于标准有效性标注的说明 |
实施日期 |
2023-04-10 |
| 颁发部门 |
龙井市锋山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6-08-10 |
标准介绍Q/LJFS 0001 S-2023 酿造复合调味酱
本标准适用于以酿造酱制品(传统大酱、黄豆酱、大酱粉、清国酱粉等)、大豆、脱脂大豆、小麦粉、糯米、大米(含碎米)、松茸、香菇、鳀鱼、凤尾鱼中几种和饮用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辣椒粉、食用盐、味精、绵白糖、麦芽糖浆、蜂蜜、食用植物油、芝麻油、芝麻、芝麻酱、花生酱、酱油、洋葱、红枣、大蒜、大葱、昆布、香辛料、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蔗糖、木糖醇、5´-呈味核苷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黄原胶,经预处理、蒸煮或不蒸煮、发酵或不发酵、粉碎或不粉碎、再加工(配料、搅拌、蒸煮或不蒸煮、搅碎或不搅碎)、杀菌或不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半固体酱调味料-复合调味酱(以包装实际标示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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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LJFS0001S-2023-0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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